6月13日,纳晴公司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了“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宣贯培训会,会议由纳晴公司董事长、安委会主任谢方臣同志主持。
宣贯会现场
谢方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刑法修正案,《新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进行宣贯。
谢方臣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巩固安全生产成果,促进纳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二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压实安全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三是抓住有利时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六十条实施意见,根据“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找问题、排隐患,从而巩固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成果,一以贯之反“三违”。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全面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宣传发布图片、标语、宣传画;项目驻地、施工现场要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横幅等营造活动氛围。
纳晴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监办负责人,土建T1~T21标项目经理、监理驻地办负责人、中心试验室负责人、监控量测负责人等参加会议。